工人湊錢共同用餐,被市場監管局罰款15萬元

2023-07-23 01:35:23 字數 627 閱讀 3675

位址位於:南京一專案工地。

原因:一家來自於河南的建組施工隊工人,為節約成本,決定在出租屋內作為共同用餐做飯的地方,被附近居民投訴,隨後當地市場監管局介入調查。

調查結果:該食堂沒有經營許可證情況下,開展了食品經營活動。監管局立即下達停止經營通知,並且取證。市場監管局認為建築公司開辦食堂是事實,並對該公司下達行政處罰通知書,處於高達15萬的罰款。

員工對此表達不滿,任何只是內部湊錢共同就餐,並未對外經營。雖然通知書發給了公司,但是公司認為是員工的個人行為,不代表公司意願,因此接收處罰通知書,款款由涉事員工承擔。

對此,我認為施工團隊的食堂,應該看是否存在經營活動,存在利益關係,但是如果是員工aa制度的共同就餐的行為,那麼該罰款有待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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