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網線塔建在國家級森林公園裡,破壞森林隱患大

2023-08-20 19:37:04 字數 3831 閱讀 7392

近段時間以來,有遊客不斷反映,“南方電網線塔建在國家級森林公園裡,破壞森林資源,而且還有很大隱患”。目前,在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以下簡稱觀音山公園)內,確實有七組高壓線路,二十餘座高壓線塔穿行架設在觀音山景區內,它們分別是:220千伏東莆甲乙線,110千伏古塘線,110千伏古清線,110千伏古裕線,110千伏古樟乙線,110千伏鹿窩輸變電配套線路,220千伏東莞—角布雙回送電線路工程:其建設時間分別為和2023年。經查資料,除一條是公園承包前已建成,另一條是有相關的審批手續外,另外的五條沒有經省、國家相關部門批准的違法工程。

據了解,該五項工程已投入使用,但觀音山公園管理方強烈不滿該五項工程未經公園和省、國相關部門同意就動工修建,不但破壞了寶貴的森林資源,而且還影響了觀音山公園的生態環境建設。有網民指出,由於這類電線塔建設不算徵地,反映在資料上好像沒有“減少”,其實是對國家相關法規和觀音山國家級森林公園的極大傷害,這種對森林資源的野蠻蠶食占用不容忽視。

未經同意違法占用國家森林公園。

據悉,從2023年開始,南方電網旗下廣東電網公司東莞市供電公司在未經觀音山公園同意,未向公園提供國家林業、國土資源和環境保護等部門關於同意在公園內架設高壓線塔的批復檔案,審批手續不齊全的情況下,就多次毀林施工,將多組高壓線塔強行違法架設在觀音山公園內,從而大面積破壞了公園核心地段的森林,嚴重影響了公園協調一致的整體規劃。

現場可以看到,有7組高壓線塔均穿行架設在公園主要遊客通道上空,密密麻麻,且未按要求公升高架設。而景區唯一的上山通道吉祥路的路基較高處,高壓線距離地面僅為4公尺多,打雷下雨天,極其容易發生山火等安全事故,異常危險。

這些高壓線是東莞供電公司在我們公園經營管理期間違規強制架設的。”廣東觀音山國家森林公園董事長黃淦波說。具體時間是在2023年前陸續建成,2023年,觀音山公園千辛萬苦經過申請**資訊公開,發現電塔建設都未辦理環保和林業等准建手續,屬於違法建設。

對於供電部門違規施工、未批先建的違法行為,觀音山公園也多次提出了異議,但因為當地**和供電部門的資訊封鎖,甚至一度都不知道這些電塔的責任主體是誰。

為此,觀音山公園根據高壓線塔上的專案牌,不斷想辦法通過**資訊公開,發現這五組高壓電網分別屬於廣東電網、東莞市供電公司、東莞深能源樟洋電力***以下簡稱樟洋電力)和廣東粵港供水***

為了弄清這些違法建設電塔的主體,觀音山公園申請資訊公開,從林業、環保和發改局等**部門,得到的答覆就有20多份。

觀音山相關負責人指出,根據森林法,森林、林木、林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各項建設工程應當不佔或少佔林地,必須占用或者徵用林地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再依照法律辦理其他手續。

2023年原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園管理辦公室發布《關於辦理占用徵用國家級森林公園林地證明材料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占用徵用國家森林公園林地的條件必須是符合森林公園總體規劃和發展的專案”,建設單位組織申請材料,報省級林業管理部門審核,申請材料應當包含“森林公園管理機構關於建設專案對森林風景資源、生態系統、景區環境等造成影響的說明及是否同意的意見”。

然而,很明顯。這些高壓線塔的建設都沒有遵循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管理部門的規定。

依***引來無窮後患。

據公開報道稱,2023年7月3日,廣東省林業局曾向廣東電網公司發出了乙份《關於觀音山森林公園內電網建設問題的覆函》。

內容顯示,當時因為架設高壓電網,受到觀音山公園方面的阻攔,覆函表示理解該專案建設,“但專案建設應以不佔或少占用國家森林公園的林地,避免或者減少對森林景觀、生態以及旅遊活動的影響為原則”。

覆函表示,按照原國家林業局的有關規定,徵占用國家森林公園的林地,需徵得園方同意後報原國家林業局審批。

這就是說,從程式上,電網公司涉嫌未批先建的違法行為。

由於設計的五組高壓線路,要穿越森林公園核心保護區,會給遊客、景區生態帶來很大的安全隱患,為此,廣東省林業局在公函中,曾向廣東電網公司建議對輸變電線路走向進行必要的調整,以避開森林公園核心保護區域或從公園邊緣經過。但這一建議被無視。

黃淦波說,儘管觀音山公園不同意,供電部門依然違法施工,當地派出所則派出警力給予保護,“他們來了很多人強行施工,並喊打喊殺,我們不敢阻攔,眼睜睜地看著施工完成”。

2023年5月,觀音山公園通過申請資訊公開,東莞市林業局的回覆是:“至今沒有收到相關高壓線路辦理使用林地手續和林木採伐的申請材料。”

此後,東莞市環保部門在乙份致觀音山公園的答覆函中,也明確稱,供電部門管理的高壓線路投產時未履行相關環保手續,均於2023年1月1日前投產,根據原國家環保部等上級部門“關於環保違法違規建設專案清理整頓”的檔案要求,符合“清理整頓”的範疇。

由於事實存在,觀音山公園曾多次請求環保、林業等部門對電力公司的違法建設工程進行處理,本以為會改變路線,降低對觀音山公園環境的影響,結果相關部門僅以極少的罰款代價,作出了行政處罰了事。

然而,正是因為觀音山公園拒絕了電力部門的高壓線工程在公園內施工,觀音山公園就成了當地供電部門納入錯峰限電物件。

卡”你沒商量,24年仍未鬆手。

據了解,觀音山公園本身不是耗電量大的單位,所需電力主要是保障正常的照明及旅遊配套服務。

當地有關電力部門從2023年起,多次採用錯峰用電的手段,數十天裡停電,導致觀音山公園幾百名員工和數萬名遊客無法正常用餐和旅遊,而同屬乙個地域片區和服務行業的其他景點及酒店、零售企業均未被限電,唯獨觀音山公園被納入了錯峰限電物件,企圖達到迫使公園關門的目的。

觀音山公園作為重要的景區,每年接待超百萬名遊客,但景區僅有山腳下的門樓至慈雲閣辦公樓區域才有基本電力保障,大部分旅遊景點區域沒有電力**,未通電區域佔園區服務區域的80%,因為電力不足、電力保障脆弱制約著公園的正常發展。

顯而易見,這是供電部門打著錯峰用電的幌子,實質上是對觀音山質疑電力公司在景區內違法違規施工的打擊報復。

此前,觀音山公園曾針對電力部門的侵權違法行為,曾多次向國家、省林業主管部門和南方電網等單位報告,並於2023年1月對東莞供電公司提起民事起訴,提出要求賠償50萬元的綠化復原費和2年內把線塔全部搬走。

結果卻是,觀音山公園的這些努力不僅沒有解決公園內實際存在的問題,反而在接下來的數年中,不斷遭受有關部門的打擊報復。

觀音山公園有關負責人表示,觀音山公園承包至今,公園內僅有20%左右的服務區域由供電公司供電,其餘近80%的區域均為自主發電。

為了滿足公園的用電需求,觀音山公園購買了4臺功率分別為500kw和200kw的發電機自主發電以解無電之困。

2023年4月15日至16日,第54屆經濟法律學術研討會在北京召開,來自北京大學法學院、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中國政法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的多位知名教授以及北京社會主義學院教授對觀音山公園表示極大的關注,並就觀音山公園管理方提出的阻礙公園發展的19個問題在北京專門舉行了專家論證。

專家論證一致認為,觀音山公園需要供電,根據電力法和實施細則,規定非常清晰,現在的民法典也規定得非常清晰,向社會公眾供電,不得拒絕用電人合理的訂立合同要求,電力法也有規定。針對乙個森林公園、乙個旅遊景區,保障旅遊景區正常的運營所需要的用電是合理的。這個公園要求供電,應該沒有任何問題。有乙個是強制締約義務,只要提出締約,不用承諾,合同就能成立。如果合同成立,供電部門停止供電就是違約。

法學專家強調,相關部門在修建各類基礎設施過程中,建議相關部門應該規避耕地、森林,做到盡可能不佔就不佔,能少佔就盡量少佔。如不可避免地要占用耕地、森林,應該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基礎上,充分尊重當事人的知情權,做好相關建設專案的前期溝通工作,照顧當事人的合理訴求。

宣告:**此文的目的是傳遞更多資訊。如果**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號聯絡,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