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遺留紗布14年,女子維權獲賠,仍追求正義!

2023-09-01 19:45:54 字數 815 閱讀 2541

近日,湖南婁底新化縣的伍女士反映,她在14年前在石衝口鎮衛生院進行剖宮產手術後,一直遭受腹痛和炎症的困擾。最近,醫院的檢查結果顯示她腹中有異物,懷疑是腫瘤。

然而,今年6月,通過手術取出的所謂“腫瘤”卻是一團已經腐爛的舊紗布。伍女士對此感到憤怒和痛苦。

在醫調委的調解下,石衝口鎮衛生院表示願意賠償伍女士約13萬元。然而,伍女士還希望能夠得到當年主刀醫生的道歉,並希望相關部門對其進行處分。

儘管醫院願意賠償,但當年的主刀醫生並未就此事道歉,並認為手術是單位組織的,不應該個人承擔責任。伍女士對此感到氣憤。

目前,相關賠償還未到位。伍女士表示,她希望當年的主刀醫生能夠承擔責任,並希望相關部門對其進行處分。然而,由於時間過去了14年,相關部門表示很難追究責任。

九派新聞聯絡了當年的主刀醫生劉某某和陳某某,但兩人均表示對此事不清楚。石衝口鎮衛生院工作人員表示醫調委正在處理此事,但調解員並不願意透露具體內容。

新化縣衛健局的工作人員表示已經在調查此事,並承諾如果認定是衛生院的責任,他們會全部承擔賠償責任。

據**報道,類似事件並非個案。例如,安徽阜陽一名女子剖宮產手術後,醫用紗布被遺留在體內長達13年,導致九級傷殘。該女子起訴後獲得了46萬元的賠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如果在診療活動中患者受到損害且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存在過錯,醫療機構應承擔賠償責任。

然而,由於時間過去了14年,伍女士無法提供當年的相關憑證,事實依據難以查證。儘管如此,她仍然堅持要求醫院承擔責任並賠償她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