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評「女童被狗咬傷事件」 誰來管好這根拴狗繩?

2023-10-18 16:40:07 字數 1326 閱讀 6019

為什麼還有這麼多人遛狗不牽繩?問題就出在制度「落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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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四川崇州,2歲半女孩在小區裡遭乙隻狗撕咬,人們驚懼之後,憤怒地質問,狗主人哪去了?

時隔一日,狗主人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狗咬人,說到底是因主人沒牽住。可」遛狗不拴繩「太常見,以至於「狗咬人」事件屢屢發生後,才被有關部門重視。

是沒有規定嗎?不是。

上世紀90年代,北京就已通過條例明確「遛狗要繫繩」,各地也陸續出台相關規定;202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更是明確,遛狗不戴牌、不拴繩,屬違法。

是沒人管嗎?也不是。

各地立法都提及由公安、城管等部門負責。以《成都市養犬管理條例》為例,由「城市管理部門負責查處敞放犬只,違法攜帶犬只進入公共場所」等行為,並沒區分是否為限養區。

是罰得不夠重嗎?不完全是。

多地均有規定,「遛狗不繫繩」可以罰款、沒收其犬、要求5年內不得再養,比如杭州最高可罰1000元;武漢會視情況,將養寵業主納入嚴重失信名單。

而且,狗咬人是可以「入刑」的,因「狗咬人」 導致狗主人觸犯「過失致人死亡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均有案例。其中,是否拴繩是法院認定能否入罪的重要依據。

那為什麼還有這麼多人遛狗不牽繩?

問題就出在制度「落地」上。

一是管得不夠嚴。

儘管多地明文規定,任何人都有權勸阻、舉報和投訴養犬違法行為,相關部門應及時處理。但不少人發現,舉報也沒用,不牽繩的還是不牽。

有些地方,「文明養犬」條例出台十幾年,從來沒有過一例行政處罰。即便因「狗咬人」鬧上法庭,抓到也多是調解,少有入罪。

二是管得不夠細。

怎麼牽狗繩?不牽會怎樣?新的動物防疫法並沒有明確規定。成都只提了要「用犬繩」;西安則要求「牽引帶不得超過兩公尺」,違者可罰500元;北京提出,即便牽了繩,狗進入電梯,也要避開用梯高峰期,還得戴嘴套。

相關部門」本該管這事,可具體是誰在管,各地規定不同。有的地方甚至沒有專門執法人員,一旦出了事,主管部門還會互相推諉。

就算想管,取證、追責也不容易。試想在路邊,狗突然衝出來,手機拍到尚不容易,何況狗屁股上又沒有車牌號,拍到也不知是誰家的。

其實,真要想管也沒那麼難。專門的執法隊伍,給狗植入電子標識,認真、快速地回應舉報,都是好辦法。

關鍵是要嚴管。

有規定就要用,出了事更要罰,形成示範效應,打消部分養狗人的僥倖心理,讓「牽狗繩」牢牢握在人手裡,而不是只出沒「紙面「上。

別讓「狗咬人」又上新聞了。

* 央視網。

值班編輯 古麗 康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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