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被炸伤,商品质量问题找谁赔偿?

2023-10-27 10:25:19 字數 1695 閱讀 5179

现实生活中,产品侵权纠纷很常见,但个人难以协商一致或取证起诉请求赔偿。

首先,溯因定责不容易,追溯是一因一果还是多因一果,商家厂家互相推诿,不知道找谁担责?

起诉到法院,不知道该告谁?

其次,追责求偿不容易,面对强硬的商家,只有用事实说话,用证据说话,但是证据收集难度较大,专业知识不清,不懂相关行业标准。

最后,据实定损不容易,消费者往往求偿心切、情绪难控,无法理性思考,使得买到有问题的产品造成损害后,不知道如何维权。

接下来让我们看一个案例,一起了解商品之类问题谁有责任赔偿。

2023年,大二学生张三通过网络购物平台在b**购买了一款电热暖手宝。.

2023年1月的一天,张三一边给暖手宝充电,一边将其抱在怀中取暖,不料充电四五分钟后,暖手宝突然发生**,造成张三脸部、腹部及腿部烫伤。

事发后,张三与b**交涉,要求赔偿医药费及相关损失。商家反馈该产品的生产方为a公司,建议张三与该公司交涉赔偿事宜。三方多次协商未果,张三提起诉讼。

争议焦点在于:

1、a公司生产的暖手宝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2、b**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消费者使用是否存在过错?

首先,据电子电器所检测报告显示,该产品温度控制保护元件的质量不合格,若是一边充电一边使用或者充电的的时候倒置过来,会导致温度一直升高,最终发生爆裂的危险,同时使用电极式加热方式,存在触电的隐患。

其次,作为b**在进货时购买了没有合格证的暖手宝,因销售给张三而造成其受伤,该**也存在过错,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最后,消费者可以找销售者或者生产者承担责任,张三只需要证明购买暖手宝,暖手宝**导致自己受伤,而生产商或销售商需要证明消费者使用过程中存在过错。

值得注意的是,在诉讼过程中,原则上应由消费者应举证,证明缺陷在产品销售前就存在,缺陷产品在被使用或消费中造成了损害,缺陷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但是由于消费者对于产品的了解程度或举证能力要远低于产品生产者或销售者,所以当消费者采取常规方式使用或消费产品发生损害,法院可根据案件事实要求由生产者、销售者承担更重的举证责任。

应明确的是,即使无法通过司法鉴定等认定产品缺陷,如果能够认定产品存在不合理的危险或与消费者的合理期待不符,仍应认定产品存在缺陷,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应对因产品缺陷造成的损害后果进行赔偿。

民法典》规定: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如果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如果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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