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出“狗咬人”事件?请栓好狗绳!

2023-10-21 06:11:34 字數 2082 閱讀 5868

10月16日,四川崇州,2岁半女孩在小区里遭一只狗撕咬,人们惊惧之后,愤怒地质问,狗主人哪去了?两日后,狗主人被刑事拘留。

人们余怒未消,乐山夹江又被曝出狗追咬孩子的事件。随后,四川、河南、上海等多地发文严管养犬,还有执法人员上街抓狗。

狗咬人,说到底是因主人没牵住。可”遛狗不拴绳“太常见,以至于“狗咬人”事件屡屡发生后,才被有关部门重视。

是没有规定吗?

不是。

上世纪90年代,北京就已通过条例明确“遛狗要系绳”,各地也陆续出台相关规定;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更是明确,遛狗不戴牌、不拴绳,属违法。

是没人管吗?

也不是。

各地立法都提及由公安、城管等部门负责。以《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为例,由“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查处敞放犬只,违法携带犬只进入公共场所”等行为,并没区分是否为限养区。

是罚得不够重吗?

不完全是。

多地均有规定,“遛狗不系绳”可以罚款、没收其犬、要求5年内不得再养,比如杭州最高可罚1000元;武汉会视情况,将养宠业主纳入严重失信名单。

而且,狗咬人是可以“入刑”的,因“狗咬人” 导致狗主人触犯“过失致人死亡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均有案例。其中,是否拴绳是法院认定能否入罪的重要依据。

那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遛狗不牵绳?

问题就出在制度“落地”上。

一是管得不够严。

尽管多地明文规定,任何人都有权劝阻、举报和投诉养犬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应及时处理。但不少人发现,举报也没用,不牵绳的还是不牵。

有些地方,“文明养犬”条例出台十几年,从来没有过一例行政处罚。即便因“狗咬人”闹上法庭,抓到也多是调解,少有入罪。

二是管得不够细。

怎么牵狗绳?不牵会怎样?新的动物防疫法并没有明确规定。

成都只提了要“用犬绳”;西安则要求“牵引带不得超过两米”,违者可罚500元;北京提出,即便牵了绳,狗进入电梯,也要避开用梯高峰期,还得戴嘴套……由于缺乏统一规定,有的地方就出现了“漏网之绳”。

相关部门”本该管这事,可我国尚未有养犬管理的专职部门,具体谁来管,各地规定不同,有时还会发生多部门互相推诿的情况。

人们取证、追责也不容易。试想在路边,狗突然冲出来,手机拍到尚不容易,何况狗屁股上又没有车牌号,拍到也不知是谁家的。

其实,真要想管也没那么难。专门的执法队伍,给狗植入电子标识,认真、快速地回应举报,都是已有的好办法。

关键是要严管。

有漏洞就要补,有规定就要用,出了事更要罚,形成示范效应,打消部分养狗人的侥幸心理,让“牵狗绳”牢牢握在人手里,而不是只出没在“纸面”上。

不可否认,从目前来看,“遛狗不牵绳”的执法成本很高。

一面是缺乏统一的专职机构,有的地方甚至连专门执法人员、经费都没有,管起来缺人、缺钱;一面浮于表面的养犬登记制度,让部分执法人员连辖区内有多少宠物狗、分布在**都不清楚,管起来也“抓瞎”。

更何况,遛狗不牵绳的太多了。仅就“狗咬人”,在养犬登记率较高的深圳,2023年22万只狗咬伤了超4.7万人,而全国城镇宠物狗超5000万……人少事多,严管如何持久,是个问题。

曾经一度流传的异烟肼毒狗,从一个极端的侧面折**这一问题的窘境。如今,多地执法部门严抓“遛狗不牵绳”,也算是回应了人们的长期关切。可运动式治理终究不是长久之计,“牵狗绳”需要有人长期盯、长期管。

不要总在付出惨烈代价后,才想起“收紧”狗绳。

出门遛狗不栓绳,法律必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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