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新材财务造假,顶格是处分还是奖励

2023-11-06 17:00:07 字數 579 閱讀 8215

早前,证监会在11月1日明确表示,将对财务造假、欺诈发行、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然而,令人瞠目的是,宏达新材总市值仅为17亿元,竟然敢虚增7亿元,其胆大妄为之举令人震惊。

深交所指出,宏达新材及相关当事人存在实际控制人披露不真实、不准确以及财务造假等违规行为,因此决定对该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最高处分。同时,对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隋田力给予公开认定10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的处分,对时任董事长杨鑫给予公开认定3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的处分。

然而,这样的处罚显然是不够的。让人不禁发问,这样的公司为什么能上市?这样违法行为严重的公司为什么不被罚以退市?顶格处分与奖励似乎没有太大区别,深交所的这种处理方式不免让人感到啼笑皆非。财务造假明明是违法行为,难道违法不应该受到法律制裁吗?

深交所在宏达新材案件中仅仅对公司及相关人员进行了公开遣责,没有对公司进行罚款,这似乎是在开玩笑。即便是因为千丝万缕的关系无法追责,也应该象征性地罚款一笔,以平息股民情绪。

此外,值得关注的是,上市公司造假,年报的审计机构究竟在做什么?是否也应该受到处罚?如果a**场继续这样发展下去,不需要华尔街的资本来做空,我们自己就会毁掉市场。a**场最大的做空者并不是外人,而是不健全的制度和监管。

深交所对宏达新材业绩造假处罚

近日,深交所发布了对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 及相关当事人的最严厉处罚决定,此次处罚令人震惊。根据深交所的决定,宏达新材及其前实际控制人隋田力被公开谴责,而隋田力更是被认定为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这一数字让人印象深刻。此次的处罚是源于宏达新材在业绩方面的不当行为,主要包括虚增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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