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簽勞動合同,不上工傷保險,就敢下井,是無知,還是無畏?

2023-07-20 20:41:27 字數 1683 閱讀 5192

最近的生活有些手忙腳亂,八十歲的老爸由於急性腦梗暈倒後胯骨三處骨折,住進了骨科醫院。隔幾天就去一趟醫院,守著老爸也認識了一些他的病友,其中乙個病友的情況讓我唏噓不已,卻也是無可奈何。

這位病友(以下稱其中a)是老爸室友領來,他們是在知道侄兒從事法律服務工作後特意來諮詢的。於是我原原本本的了解了他的具體情況。a是川地某山村的村民,年近四十,小學文化,一直在家務農。去年秋天同村一位一直在外地做包工頭的老鄉回村招工。於是他們一行五六個老鄉風塵僕僕來到了山西,直接到了某國營煤礦的礦井,只在手機上接受了簡單的培訓和答題後便下井了,當時談的的工資是乙個工日400元,他在第二十四個工日,也就是去年年底就出了事故,左腳被砸傷,腿上三處骨折。現已經過了幾次的手術,老婆在身邊照顧他。與醫院接洽交費的一直是帶他的包工頭。

高風險職業一定做好防護措施。

工傷保險也是保護措施。

半年過去了,他的身體狀況恢復得並不好,受傷的腳完全沒有知覺,腿上骨折比較嚴重,膝蓋處以後出不上力,他的勞動能力堪憂。包工頭從開始積極配合醫院到現在已經是常常聯絡不上,也沒有給他乙個定性的交待,他是工傷,還是人損他自己也不清楚。他在大致介紹完自己的情況後,第一句話就是「你看我的這只腳值多少錢?」,旁聽的我只覺得可悲,連事故定性都不清楚,責任方是包工頭還是某礦尚且不知道, 從何談起值多少錢。他並未與某礦或包工頭簽訂勞動合同,更談不上工傷保險和意外險了。包工頭最近不肯露面了,估計是填不起這個坑了,如果有工傷保險,一切可以按部就班走程式,雙方都有保障,上有意外險可以作為補充。實際情況是一無所有,都得責任方自掏腰包,a的情況粗估也基本上達到四級傷殘了(預估,不準確)。

a現在並不清楚他該和哪方去討賠償,又怎麼定性自己的傷。仔細分析癥結還在勞動關係的確認上。a未簽勞動合同,也沒有上任何保險,24天的工資是在住院後同村的工友交給他的現金,沒有工資記錄。更重要的是他每天下井並沒有打卡等記錄,只有書面的簽到與簽退記錄,這個記錄在哪,他並不知道,作為證據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工友們在發生事故後都籤了勞動合同,現在的證據只能找工友來做人證。只有確認了勞動關係,找到了責任方,工傷鑑定程式便可啟動,雙方明確責任後,各負其責,當然這個過程也是乙個雙方博弈的過程。

因為是骨科專科醫院,見到了幾個工傷病友,各有各的具體情況,但a的情況最為典型,看著簡單,實際取證很難,畢竟工傷與人損的賠償差距很大。老爸已經出院了,我們辦理手續時,a仍在醫院裡,他的事最終結果如何就不得而知了。但這件事讓我感到震憾,勞動合同法2023年正式實施,實施細則也在不斷完善,但仍有勞動者認識不到勞動合同的重要性,對社會保險也是知之甚少。a是從大山里走出來的勞動者,文化水平較低,但包工頭和某礦有將下井工人的工作環境、工作風險等告知的責任,更是要及時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保。這些基本責任也是雙方利益的保障,a事件是典型的雙方都損失嚴重。

現實的職場中,勞動合同法、社保的概念深入人心。但實際執行中,各種違法情況比比皆是,各種隱患隨處可見,有不懂法的個例,也有存在僥倖心理的個例。中小型民企中尤為嚴重。基層勞動者缺乏勞動保護意識,在深知工作風險的情況下,也沒有去爭取防護措施,說他們無知也好,無畏也好,這些都是社會的弊端,改變這些現象,需要全社會的努力。法律法規的普及 ,勞動監察的力度,企業管理者的執行,勞動者的提公升,只有多方共同的努力,才能維護國家良好的用工環境,保護勞動者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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