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 取消公摊就是不可能的事 中国不适合房地产税

2023-11-29 03:45:09 字數 3585 閱讀 9846

11月22日,前国家房改课题组组长、前中房集团董事长孟晓苏在2023年**财经年会上表示,目前**频繁炒作关于收入与房价比例不合理、取消公摊等议题,实际上只是将原本显性的公摊转变成了隐性的形式。用鲁迅的话说,这就是在搞一些扯淡的专业事务,或者说在专业领域搞了一些扯淡的事情。

取消公摊被视为一种扯淡的做法。那么,什么才是真正的专业事务呢?孟晓苏认为,多年来他一直倡导的建设保障房,使得工薪家庭能够享受公共房屋的保障,才是真正具有专业性的事务。

孟晓苏在**财经年会上的发言引发了网上的激烈讨论。有网友表示“说了一大堆废话,也没解释为什么不能取消公摊”、“取消公摊,还得现房销售才行”、“全世界都按实际面积卖房,他们都错了?”等批评之词,也有一些网友认为他的观点相对合理。

年会上另一位专家的言论同样引起了广泛关注。深圳中文大学人文社科学院发展与治理教研部主任、校长讲座教授陶然建议取消。

一、二线城市的限购限价政策,同时**应明确声明现有商品住宅产权在70年后将免费续期。他还提出**应该公开承诺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比如20年),*和地方**将不会出台任何以住宅地产为对象的房地产税政策,因为中国并不适合房地产税。他认为,假设城市户籍家庭90%拥有一套住房,20%-30%拥有两套或两套以上住房,为了防止多套房屋持有者抛售,**需要明确不收取房地产税,以缓解抛售房产的局面。

孟晓苏此前关于取消公摊的言论已经不是第一次引起争议,在今年8月31日就曾成为热搜话题。一些网民将其称作是在忽悠老百姓,对此,官方**则质疑是否老百姓真的那么“傻”?

报道称,8月31日上午,原国家房改课题组组长、前中房集团董事长孟晓苏发布了一段**,解读了取消公摊面积的问题,迅速登上多个平台的热搜榜。在**中,他以一则“楼市笑话”嘲讽了取消公摊的争议,并指责这是在愚弄老百姓,认为房企若取消30%的公摊面积,房屋单价将**42.85%,对购房者并无实质利益。

这段**引发了广泛争议。随后,孟晓苏发表声明称:“一些自**挖出我几年前讲‘取消公摊’的旧**,截取一句调侃的话,故意忽略我提到加大保障房建设的内容,明显是在‘蹭热度、赚流量’。”

接着,光明网在评**章中表示,应该专注于公摊问题,不要回避。孟晓苏说“取消公摊是把老百姓当傻子忽悠”,并以“切开榴莲只卖果肉,有的还给去掉里面的核,**就比带壳卖的高出不少”为例。

然而,这个类比是典型的错误。买房与买榴莲有本质不同。榴莲去掉果肉,涉及到人工费和包装费,所以**更高;而取消公摊只是口径的变化,为何要搞得如此复杂呢?此外,为什么市场上还存在加工好的榴莲,如果整个买更便宜呢?这不过是为了心理上的明确,人们至少知道自己花了多少钱买到了多少果肉,这比包裹在厚厚一层果壳里的“原始榴莲”更清晰明了。

所谓“取消公摊是把老百姓当傻子忽悠”,然而老百姓真的那么傻吗?这种简单的数学问题,例如取消公摊后单位***老百姓真的不了解吗?国内的购房者早已在市场中屡战屡胜,面对***他们有多种选择,可以购买面积较小、地理位置较远的房产,或者等待降价。人们有足够的选择余地,也会理性地对待购房,因此房地产**会有所波动。公摊并没有多么神秘,也不必总是以“涨价”来威胁消费者。

取消公摊是把老百姓当傻子忽悠”这样的说法实在经不起推敲。并不是所有国家和地区都实行公摊,其他地方的老百姓都被认为是被忽悠的吗?这可能并非如此。对于公摊问题,应该避免情绪化的主观判断,而是多听取民众的声音和需求,寻找可行、集中解决问题的方案才是明智之举。

近年来,“买100平方米的房子只得70平方米”、“史上最强公摊小区”等新闻屡见不鲜。今年7月,陕西西安的姬女士**了一套69平方米商业公寓,其公摊面积竟达到了37平方米,超过了50%的比例,引发了“公摊面积大到怀疑人生”的热议。

关于公摊面积的讨论一直没有停歇过,意见各异。一些人支持认为公摊不合理,强烈呼吁取消公摊;而另一些人则认为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公摊面积都不会是白白送的,目前最紧迫的问题是要规范公摊面积的管理。

取消公摊面积”在近年的全国两会上被多次提及。早在2023年,全国人大代表林燚就提出取消公摊面积的建议;2023年,全国人大代表柳树林等十名代表建议全国应根据“套内建筑面积”来进行购房和售房;安徽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全国政协委员周世虹在2023年和2023年呼吁以套内建筑面积为商品房计价依据;而在2023年,全国政协委员洪洋也提出建议取消商品房的公摊面积,将实际的公摊面积成本核算到实用面积之中。

法治**》曾采访了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专家库成员张仁藏,就取消公摊面积制度的问题进行了**。张仁藏表示,取消公摊面积制度是可行的。新加坡、日本以及香港地区在取消公摊面积制度方面的案例和经验表明,减少或取消公摊面积有助于提高市场效率、保护消费者权益并促进楼市健康发展。取消公摊面积制度使购房者能够更灵活地选择符合自己需求的房屋,不再受到固定面积的限制,还有助于消除市场的不合理竞争和房价虚高的问题。开发商将更加注重房屋品质和功能,提高产品竞争力,促使市场向高质量住房供给的方向发展。

然而,许多业内人士认为,取消公摊面积不太可能一蹴而就,甚至可能影响购房者的权益。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告诉记者,建筑物的公用部分是客观存在的,如果不按比例分摊给业主,就只能由开发商持有,而购房者可能并不愿意将公用部分留在开发商手中。然而,将公摊面积计算入总价确实会让购房者感到困惑。

张仁藏建议,在短期内“公摊部分”必然存在的情况下,首先应该完善数据资料的公示机制,要求开发商向购房者披露公摊面积的计算方式,以保护购房者的知情权。相关部门还应进一步规范公摊面积制度,规定公摊面积的最大比例、收费标准、测量方式等,避免因分摊面积问题引发购房争议。

他进一步指出,对于开发商随意扩大公摊面积,超过合理误差的行为,可以考虑适用消费者权益保**中的惩罚性赔偿责任,要求其给予购房人公摊面积费用三倍赔偿,从而提高违规成本,遏制“乱公摊”现象。

面对这一问题,一些地区如广州、重庆等已进行了探索,以套内使用面积作为计价依据,共有建筑面积不再分摊到户。香港更颁布了住宅物业新规,全面取消了公摊面积。

今年8月,合肥市召开全市房地产工作专题会议,提出了一系列举措,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积极探索商品房销售按套内面积计价”等政策,引起了广泛关注。特别是在这些举措中,最受外界关注的是“避免公摊面积比例过大,要积极探索商品房销售按套内面积计价”的内容,即探索取消公摊。据了解,这是合肥首次公开提出“探索商品房销售按套内面积计价”。

在法规层面,2023年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住宅项目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中,提到了“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然而,在后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该表述已经不再出现。

截至2023年3月1日,住建部发布的《民用建筑通用规范》正式实施,规定了“建筑面积应按建筑每个自然层楼(地)面处外围护结构外表面所围空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这一规定在发布后引起了广泛关注,有人曾误读为“增加了公摊面积”。然而,住建部随后澄清,称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关于“是否取消公摊面积”,你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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