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行电动自行车,是从一个错误走向另一个错误

2023-11-17 22:15:22 字數 3083 閱讀 5868

接近年底,广州又发布了一个关于电动自行车限行、禁行的新通告。

11月15日,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召开广州市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措施新闻发布会。据记者从会上获悉,《广州市人民**关于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正式发布,将于12月15日正式执行。该《通告》相较于2023年6月征求意见版方案,缩小了电动自行车限行的范围和时间。

这个新规定可以看作是对2023年6月份征求意见版方案的错误进行部份修正的结果。

关注日常出行的广东居民可能都会对年中关于广州电动自行车限行和禁行的意见征求和听证会有一定的印象。广州的交通拥堵现象非常突出。寻求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一直是广州各界人士十分关心的问题。因此民众的参与度非常高。但是令人彻底失望的是,广州交通部门疑似还是按照老一套暗箱操作的办法进行运作,先做好限行和禁行的大体规划,然后再按照需求修改居民的投票结果,最后再安排一场事先预定结果的公开听证会。

结果征求意见完全按照官方预先设定的方向进行,没有给它们出任何乱子。但是作秀可以满足上级的业绩要求,却无法真正解决居民实际的出行问题。于是居民只能“顶风作案”,继续“违规”骑行。接送孩子上下学、短途骑行上下班、外卖员骑行送餐等,很难找到可以替代的更加便捷的出行方式。

大量交通警力被安排到马路上制止居民的各种违规骑行行为。他们各出奇招,或者五七个为一队,分成左中右三处部署在一条没有岔路口的马路上,一旦违规路过的电动自行车闯进来,就会被包抄拦截;或者在转弯处设置查车点,骑行者因视野受限,观察不到位,径直转弯,从而落入交警手中;有的查车人员甚至躲在广告牌或者电线杆后面,等骑行者路过,突然跳出来,迅速拔掉电动自行车钥匙,只能乖乖地把车交给查车人员;更有甚者,直接在隧道里面或者刚出隧道的地方设点,骑行者还没适应光线变化,还处于懵逼的状态就被查获了。或许大部分部门也有业绩目标的缘故,很多查车点,到了晚上9点钟还在查车。那段时间几乎每天早上不到8点,某人所经过的查车点都是满满的一大车。

虽然交警部门和交警人员如此的敬业和专业,但是违规骑行现象还是层出不穷,以至于很多查处车辆停放点早已车满为患,不堪重负。一个停放点少则几千辆,多则几万辆,有些还是几年前的车辆。很多电动自行车主已经放弃了,因为领回的程序很复杂,不但需要购车发票,而且批准领回的地方和车辆停放的车场距离相当远(车场一般比较偏僻),顺利的话要花大半天的时间,不顺利的话要折腾一两天时间。如果发票弄丢了或者买的是二手车,就不要考虑领回了。惠州、佛山、东莞等地还好一点,不用缴纳那么高的罚款,如果是在深圳,罚款就完全是另外一个概念了。当然,这些扣车并非全部针对限行、禁行路段的,也有很多是由于无牌、改装、超标、异地行驶等原因而被扣的,这是另外一套规则。但是目的是一样的,就是为了限制、禁止电动自行车。

我们知道,电动自行车的限行、禁行是有前车之鉴的——全国范围内大规模限摩、禁摩,其原因基本是一样的——都是在路权的争取上落于下风,甚至完全失败。在道路资源有限的情况下,要解决交通问题能够提供的方案并不多,限制某些车辆、增加交通系统的运行效率、增加道路资源等。很明显,官方选择了阻力最小的方案。

二三十年前骑摩托的的群体和现在骑电动自行车的群体,未必是同样的人,但是绝大部分必然都属于社会底层。我们虽然是人民代表制,但是现在的代表实际上是由官方指定的,根据对权力**负责任的原则,代表们不管来自哪个地区、哪个群体,实际上并不需要对自己以下的群体负责任,只需要对任命者或者部门负责即可。这个原则反映在交通问题上,骑摩托车和电动车的群体虽然数量庞大,但是是没有代表为其争取利益的,所以只能任由强势者制定各种规则严格约束,甚者舍剥夺其应有的通行权力。

而对于提高通行效率,涉及的因素比较多,而且很多障碍是官方造成的,比如各个部门出于自身利益考量,反复对公路进行开挖、填埋,有些路段甚至前一部门刚填好,下一个部门的挖掘机就到了。这对本来就紧张的道路资源影响很大。但是交警部门对其它行政部门并没有管辖权,只能就这些影响通行效率的情况对各个通行群体进行提醒。而交警部门本身的整体水平也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如果把解决交通拥堵问题的解决方案压在提高通行效率上,无疑是让交通部门自己给自己增加压力。这种类似背黑锅的行为在任何部门都是不受欢迎的。

而增加道路资源,则意味着更多规划和财政支出。城市发展成熟以后,除非有大规模的拆迁,否则原有的道路很难有拓展的空间。在二十多年前,城市大拆迁的时候,当时的管理层不知道出于何种考量,刻意打压摩托车的发展,执意发展大公交、大汽车产业。在城市里,日常使用汽车的成本是很高的,这对普通的工薪阶层的压力很大,加油、日常维护、保险、修理费、停车费等,现在很多地方还在搞围村收费,随时有可能变成一笔额外负担支出。对于普通人群特别是底层人民来说,汽车并不是一个好的选项。而管理层执意发展大公交,初衷是好的,让市民仅凭公交车就可以到达市场每一个角落。但是搭乘公交车往往需要付出大量的时间成本,不仅乘坐公交车需要时间,等待过程也需要大量时间,甚至比坐车还要长。所以公交对于市民的短途出行来说并非最好的选择。

由于当初有机会发展摩托车这种便捷的交通工具的时候,我们进行了史无前例的打压,致使居民短途出行的难题一直得不到很好的解决。特别是道路规划这方面,一旦错过了时机,现在重新规划难度何止是翻番那么简单?目前同样的问题出现在电动自行车上。到底是重复禁止摩托车的旧模式,还是突破藩篱,为电动自行车的便利出行创造条件呢?从官方对交通的绝对控制权和态度上看,是完全倾向于禁止电动自行车的。虽然找了很多貌似有道理的理由,比如易燃、不守交通规则、乱停乱放等,但是这些理由放在汽车上,哪一条是不适用的?如果我们始终不愿意面对现实,不解决群众的出行难题,即使这次再一禁了之,以后新能源出现,比如氢能源,同样的问题仍然会出现。让同样的错误一而再,再而三重复,这并非是解决问题的好方式。

不过,我们现在也很欣喜地看到,在佛山等地,相关部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开辟一些辅道供非机动车行走,甚至在小区、出租房周边建立公共停车区、充电区,方便群众停车和充电。这种务实的作风很值得其它地方学习。广州,作为广东的首府,这次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缩小限行禁行区域、缩短限行时间,都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希望这不是昙花一现,而是直面群众出行难题、协调解决问题的良好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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