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豪劣绅合集 江汉平原的盗贼和土匪 盗贼

2023-11-08 11:25:54 字數 8136 閱讀 3356

朱国南。

旧社会里所存在的盗贼、上匪,其危害人民,甚于洪水猛兽。现根据我的所见所闻,分述如下:

盗贼的种类。

1、吃红钱的。

白日行窃者叫吃红钱的,他们的伎俩,有检露水的,有扑灯花的。家中无人,衣物暴露在窗外可以望见,乘机而窃取之叫检露水,黄昏时混进他人室内行窃叫扑灯花。有当扒手的。均系乘人之不备而窃取他人之物。他们活动的范围地点多在城市。2023年春,我在四川重庆巴县地方法院充会计兼学习推事,院长方仲颍之戚徐中秋的家里衣物被检露水的小偷席卷一空。方仲颍嘱为徐中秋追赃,我乃和巴县地方法院法警队长蒋孝思商量。蒋孝思是在“里”(红帮)之人,他对于重庆市里校场口、十八梯、七星岗、金沙岗等地区的几帮吃红钱的小偷、师傅和徒弟等,都相当熟。

他问我:“是追窃呢还是追赃呢?”我问他何谓追窃、何谓追赃?他回说:“追窃者,谓追究行窃的人;追赃者,则不追问是何人行的窃,只向码头上“纳言语”(指说明来意),随便抓儿个人,叫他们分别负担赔赃赔款了事。前者行之较难,后者行之较易。”我按照方仲颖的指示,只要蒋追赃。乃出具一张拘票,被拘人栏写的是“无名盗贼”,没有姓名。蒋孝思于一个星期日--因为我们是办黑案,只有当星期日,法院休假,非法逮捕多人追赃,可免人耳目一一在重庆市内逮捕了18名吃红钱的小偷。将他们禁闭拘留室内,这些人均系贫苦人家的男孩子。他们中年龄最大的不过十七八岁,最小的不过**岁。蒋孝思授意我,不必追究他们的底细,因此我对于这18个孩子的姓名、年龄、籍贯、亲属等一概不问,只是强追他们赔偿徐家赃物,如果没有赃物可退,就照赃赔款;否则即予监禁。他们在我的高压之下,齐声要我从宽处理。我表示不赔款就不能出去。他们要求先出去后赔款。

那些年龄大的、“手艺”比较高的而且又能够独立自主的,愿意赔20或30元,而年幼的还尚未出“师”,则哀求减免。原因是他们自己只能充“下手”,做成一笔“生意”后,才能三七分成,得几个小钱,且他们所得三成之中,还要再孝敬师傅七成。没有“生意”,他们的生活就无着,全由师傅垫借,待做了“生意”再归还,因此困难万状,请求减免。结果我叫他们每人至少赔5元了事,赔款数共约500余元;并对他们各出限条,待出外做了“生意”后缴纳。后来蒋孝思经手收赃款,陆续交给徐中秋200多元。据蒋孝思说,小偷们“生意”清淡,有个别人实在没有“生意”,无款可缴,此案遂告一结束。为了给徐家追赃,公开让小偷们行窃交赃,不知又害了多少人。

2、吃黑钱的。

夜间行窃者叫吃黑钱的,他们有文进武出的。所谓文进武出者,即盗贼挖洞进入室内盗窃财物,然后又从原洞爬出去。从原洞进去盗窃了实物如牛马之类,非开门不能出外,当他开门出走之际,失主如果睡熟而未发觉,他们出走,安然无事,叫“文进敞出”;如果失主惊发觉醒或者加以抵抗,他们用武力威迫盗贼所得之财物,叫“文进武出”。旧法叫“由盗贼变成强盗”。

文进武出的盗贼,其人数最少在三人以上,其行窃时,有入室内盗取财物的,有在室外巡风的。2023年我在四川省剑阁县**充任承审员,审讯一件盗案,被告四人,供称是行窃,启诉人指控他们是强盗,被告辩称说他们是挖洞进室,并非碎门而入,何能叫强盗?质诸启诉人,并不否认被告等是挖洞进去的。事实问明,遂以盗贼定刑、各处以有期徒刑六个月。

迨刑期满后出狱,该被告等又以同样的方式盗取另一农民的财物,拘捕被告,其供犯罪的方法如前,仍说是挖洞而入,是窃非盗 受害人某农民则谓被告等进室是挖的洞,但盗得财物到手,则明火执杖,不准失主家人做声,非强盗而何?被告四人无法辩驳,其中有一被告则辩称自己没有入室实施盗取财物,只是在室外把风。按照江湖习惯,把风的人分赃要少一些,请求以“**罪”减处罪刑,但提不出佐证,仍以正犯论处死刑,均执行枪决。枪决四人时,见其衣衫滥褛,鸠形鹄面。

可见他们那时是迫于饥寒,不得已而行窃,为求生而终得一死的惨者。此四人枪毙于剑阁县**所在地剑阁县南门河坝里,无人为之收尸。到了晚上,所有尸体上的一些烂衣服,又被盗贼剥夺而去。府丁来告,次日我往视四尸,均系赤身露体。盗贼竟及于死尸的破衣,亦云惨矣。

在旧社会里行窃,我见有终生倚之为常业、而未常败露者。2023年到2023年,我在湖北省京山县永隆河区金河滩五甲湾张氏宗祠内教私塾。祠系破屋,前楹仅一间房屋,后殿三间。我的私塾设在后殿。前楹住了一个老头子,系张氏祠中的老前辈,乳名银庙,张氏族人皆呼之为“银庙爹”,我的学东张业宽则呼他为爹。

我随风就俗,因亦呼之为“银庙爹”。我与之相处近五年,初与之居,并不知其为惯窃,只见他的生活起居异于常人,日必晚起,夜必迟宿,食则有酒肉,而且又有鸦片烟瘾,其耗费费巨。不稼不种,不工不商,他从何处取来这些费用,银庙究竟是干什么的,我心中对他产生了怀疑,因而注意了解他的历史,乃知其为惯窃。我的干亲家张业炬向我说银庙爹是该房的尊长,有张姓的一块牌。张姓在金河滩永隆河数十里称霸,其族中有一恶霸士绅兼大地主叫张法正,常夸于众曰“秀才进士的狠不过世袭。

一、二代,惟有我们的狠则是子孙世袭,万世罔替的狠”。所以说张姓是这块地方的王牌了。银庙搞事亦能见眼生情,不在附近“带过”(挖墙脚),因此安稳搞了几十年的盗贼。

日子混久了,银庙与我的感情逐渐深厚了,他知我是个循规蹈矩不爱议论他人是非的好好先生,因此以“先生伯”呼我,与我关系日深。常于月明深夜,待他在烟铺上面吞云吐雾之后而我的夜书亦已教完之际,相伴聊天,因而我也就得知了他一些夜间行窃的手法。

银庙自夸曰:“我搞了一辈子,没有“破过相'(被人破获)、“翻过船”。主要做法是不看准不下手,不下手则已,下手必得。黑夜里拿人的“大货”(指牛马)可是要点手段的呀!现在的人偷不到就抢,靠武力不靠手艺,这种人还算什么江湖里好汉呢?”我和他在一块住了五年之久,从他的表面看,确实看不出像个有本领的盗贼。银庙从来不招朋引类,一年三百六十天,天天白日里离群索居,匿于张氏的破滥商内。

张氏宗祠位于五甲湾的东头,与金河滩隔条小河,不当行人大道,荒烟蔓草,人迹罕到。他每天上金河滩买日用食品,总是在场上赶集的人散尽以后。反正他日日所需要的主要东西如米酒、牛肉,鸦片烟之类等等,有专卖他的固定主子,他迟早去场上都可以买到手。银庙既然采取与人隔绝的手段,因此附近的农民绝大多数人不但不认识他为惯窃,而且不知银庙为何许人,这可能是他不破船的条件之一,除此而外,银庙有一些盗贼经验,例如“偷雨不偷雪”,“偷黑不偷月”,“偷远不偷近”,“偷软不偷硬”,盗贼的时间地点条件,他都经过仔细的选择,因此终身行窃而能够立于不败之地。

张银庙行窃的时间既久,因而他的盗贼技俩也高。“钻穴”,“透锁”,都有独到之处,每当风雨之夜,就是他最活跃的时候。约在2023年的夏天一个漆黑而又酷热的晚上,观音湖沈家下湾里的地主沈纯正,家中的男女老少十余个人,都围绕着一条大黄牛在院坝乘凉。院坝后面是住宅,西边靠邻人住宅,不通行人道,前临一丈多高的陡石坡岸大门阻塞,只有东边一条小巷,可以出外。

沈家的成年男女都睡在院坝东边,牛就系在人丛中的木椿上,按说这样是可以万无一失的。不料到次日黎明,沈家人醒来以后,一条大黄牛不翼而飞了。事后侦知盗贼从东边巷内混入,用刀刁开了东边的耳门,将牛偷出,仍将耳门刁闭,一点痕迹也没有露。此事惊动村人,咸往观之,众皆称这盗贼中的高手。沈家湾是我的邻村,家人将此事告我,我和银庙谈天顺便道及之,他惟颔首而已。

这个时候银庙的经济情况特别好,他的规律是每盗得了财物,食用特别丰富,酒肉必饱,鸦片烟瘾必定过足。自从沈家湾窃案出后,我窥见他的生活特别好,紧接沈案前几日,银庙一连数日不在家,因为他们偷大货牛马之类,事先一定要联络好伙伴,侦查货色及销货的手续,布置好了,才能下手偷窃。银庙每年偷几次大货的时候,就有几天几晚在外活动,东西偷到了手而又出手之后,则又匿居祠内若干日,等待该事件风声平息,始再活动,这是他的行窃规律。因此沈家的耕牛被盗,银庙是有重大嫌疑的,当时我虽知之而不敢随便向外传说。否则,后果是不敢设想。

五甲湾东首半华里之遥一村名鲁家湾,其北约三四华里亦有一村名江家岭,俱属小姓住居之所,银庙常对我说:“这些地方的村子是我的米罐子,菜园子,予取予求,阴沟里翻不了船。”不过他对这地方的村子,只取其米菜,而不盗其重要财物与大货(牛马),失点小东西,一般农民,谁又愿来清赃查盗,在张姓的虎头上擦痒而自讨麻烦呢。远取其大者,近窃其小者,此乃银庙行窃立于不败之地也的又一原因。

赵家湾有赵姓地主兼营榨坊业,其二子在我的私塾内读书,一日清晨来校,说他家榨坊的黄豆于夜间被偷盗一石多去了,盗贼并未撬洞刁门入室内,只是在堆集黄豆的篾篓屋壁上钻了一个小碗大的穴,把黄豆从穴口用竹筒引渡出外盛囊而去。这件事后,银庙和我谈时并不否认,惟只承认盗了七八斗黄豆。按照我们乡里的黄豆斗的重量,每斗照“樊斗”加一约30斤重,即以八斗黄豆的重量而论,约重240斤,断非一人之力所能窃负而走,其伙伴为谁,窝户在那里,在我的思想上辗转求之而不得其解。

大约在2023年春天的一个夜晚,风雨交加。银庙向我说:“今夜好过河去”,天真的我,心存好意,对他说:“今夜天黑又下雨起风,路上淋滑,容易跌跤,等明天过河好了”。银庙闻之,默而不答,次晨向予妻诉曰,“先生伯真迂腐,我过河去是偷别人的东西,他叫我白天里去过河。”人混熟了,也就无话不说的。

他每次黑夜过河,多属偷湖南杉树客商的杉树。天门京山县沿河的场镇的附近多设立杉树行,坐棚的客商多系湖南帮客。许多杉木,堆集野外,偷窃它的几根杉木,很难发现,但一经捉到偷儿,即行吊打,又罚酒席,而且要缠红放炮竹将原杉木归还原处。且开牙行户的老板又多系地方上的封建恶霸,故一般的盗贼,不敢随便偷杉木。惟有银庙自己恃姓张,又系姓张的前辈,横直金河滩上开牙行的人也姓张,彼此同宗,故他有恃而不恐,经常偷杉木。杉木很笨重,藏赃于何处,我常求其故而不得。一天的夜晚,契兄张业炬和我谈天,说起银庙过河的故事,业炬谓我日,庚寅哥(庚寅为业炬房兄,其子系我的学生)和良缘(我的学生)两家做屋的木料,都是银庙偷窃而来的。他们都有渔船,银庙偷了树木,他们用渔船转运过河,锯成屋料后,藏在院内,谁敢来清赃呢。这段话不知怎样传到庚寅的耳内,他一天忿然私谓我曰:“业炬说我们买赃物(杉木),他比我们买的东西还多呢,银庙爹偷的赵家榨坊的黄豆,每次都是他买了的。”从此以后,银庙这一惯窃的窝户与其帮助盗贼的人我全明白了,而且这些人都还是我的亲友。

日与惯盗为邻,自认可以高枕无忧,不料2023年春天,银庙因其手中窘极,他看见我的爱人生产后,亲友送了不少食物,乃用调虎离山之计,佯向我作惊惶状:“老师,听说外边风声紧急,有匪来取雀巢之说,老师夜晚避险的好。”

胆小的我,是夜晚即将学生十余人分散寄宿于村子中间,我及爱人和未满月的小女茵芝,借住隔壁张姓的猪屋之内,私塾内的一切财物,转托银庙照拂。迨次晨返校,发现我的米油等物都短少了若干,知系银庙窃去。我据情以告业炬,指责银庙,他并不否认,惟称:“连日无事,困难无法,故出此计,此次错了,对不起先生伯,下次不敢了。”与贼为邻,感情虽然好,不提高警惕,也有被其偷窃的危害性,俗语说:“朝朝防火,夜夜防盗。”此言诚有至理。

3、戳短水的。

前面所说的吃红钱与吃黑钱的两种盗贼,都是以盗贼为职业,有帮口,有行会,不学师入会,是不能吃这碗江湖饭的。至于“戳短水的”盗贼则是临时性的窃。像我的故乡天门县观音湖重阳树湾村里的江二生,原以做泥瓦工为生,到了中年,染上了鸦片烟瘾,乃开始做盗贼,“戳戳短水”。2023年冬,我家和江应松共养的一条小黄牛,在两家轮流寄宿,某晚,江二生探知这条小黄牛应该轮到我家寄宿,乃欺我家势孤力弱,遂用“文进武出”的手段,将我们共养的一条小黄牛,牵入“黑户”去了。所谓黑户者,即专收赃盗贼的牛马宰杀。原京山县属的拖船埠、金河滩一带,黑户最多。如拖船埠有四把刀,金河滩有三把刀。刀者乃杀牛之刀。

拖船埠属朱姓的势力范围,金河滩属张姓的势力范围,杀牛宰马吃黑户饭之徒,皆系当地的恶霸地痞。解放前,良民百姓明知自己的耕牛被偷去送进黑户杀了,也只敢怒而不敢言,只有忍痛在心而已。戳短水的临时性的盗贼,如果他不碰钉子翻船受惩罚,在吃惯了“油香”之后,也就可能成为惯窃,加入“红”、“黑”两帮。前面说的江二生偷了我的耕牛以后,同“红”年冬又去偷观音湖刘老四榨坊的大黄牛,被刘老四捉去吊打,并使之睡铁摇窝,几至丧命,二生从此不敢做盗贼了。

4、田间的盗贼。

江汉平原一片旷野,田间的作物多属豆、麦、棉、粟,而京山县属的下洋巷、永隆河、拖船埠一带盛产花生,潜江县属的刘丕垸、夏家场一带,则盛产甘蔗。这一带村子的桃、李、瓜果亦极茂盛,蔬菜又特别以陆家寨的罗卜著名。每年这些作物成熟之际,农民为了防止偷盗,常常从收获时节开始,到阴历十月田事结束为止,雇“守湖佬”一名,看管大约四五百亩地;如果大的湖田在二三千亩以上,则请有“守湖佬”若干名照看。重阳树湾村前湖田将近万亩,清末时期就曾请有守湖佬十余名。守湖佬的成份,多属大姓中的贫民而又具有流氓习气的份子。他们每年向辖区的农户征收粮食,春季收大麦,夏季收杂粮,秋季收粟谷,每亩地每个季度约收粮食一市升,但不收经济作物,如黄豆、小麦、棉花之类。不论贫富均不例外。

有一亩出一升,他们的义务就是白日里替各农户管理田间庄稼,以防偷盗,至于夜间偷盗农作物,则与他们无关,因此农民为了防止田间的农作物夜里被盗,则于农作物成熟之际,搭棚照守。往昔在江汉平原的田畴里,到处可以看到三角草棚,有的竖立田间,有的高筑垸坝,就是为了防守田间盗贼的。这里有个封建的坏习俗,就是正月十五日晚间“偷清”,据说妇女不生育者,这晚偷蔬菜可以生育。相沿成习,不以田间盗贼论处,但其危害农作物、则与盗贼相等。

以上四种盗贼,其中第三种戳短水的是临时性盗贼,没有一定的组织,乃系烟民或赌徒,迫于饥寒,见财物而起盗贼之心。第四种田间盗贼,有的是农村的贫民,有的是农村的二流子,也有农村的私塾大学生,为了生活或者为口腹的嗜好,他们都是临时起意,只顾自己吃得快活,不顾其对农民的危害。惟有第一类与第二类两种盗贼,乃是吃江湖饭的,历史悠久。俗语说:“江湖有理,朝延有法”,据我所知,他们要入帮,不论是吃红钱或者吃黑钱,都要先拜师傅,一般以三年学徒为限。

他们的行规是严格的,例如偷别人的东西被失主赶来了,不准回头看,如果回了头,即有拒捕之意,照江湖的规矩要挖掉眼睛;万一失主追赶到了危急之时,就把所盗贼的东西丢掉,拚命地跑,如果跑不掉被失主捉到了,也不准仰首见失主的面,只能低头缩颈,让失主打骂。捉贼加以打骂,只要不破他的相和伤其头部,他们是不会记仇的。

农村吃黑钱的惯窃,以挖洞的伎俩为第一,挖洞的铁铲长不过半尺,其一端快利似刃,又可以作刁门之用,袖之极便利,我曾见之。光绪末年到宣统三年,江汉平原的盗贼特别多,我和邻居江应魁及我的岳父郑厚重家里,都曾被惯窃挖洞入室,盗过耕牛和衣物。惯窃挖的洞,其洞眼并不大,仅可以容头入内,他们挖洞要选择地方,一般地在僻静的巷内和后门的附近。挖洞之先,白天一定要有人“瞄路”。俗语说:“远盗必有近脚”,惯窃有他们盗的“方域”。给他们“引线”的人,一般是烟鬼和赌痞。他们之间用黑话交换情报,例如探听某处有无可偷的东西,则曰“有无生意可做”,如对方是可欺的农民,则答曰:“有生意可做”,“坡子也不硬”。

偷的对象决定了,则择黑夜挖洞,挖洞成功,先用东西试探室有无阻碍的东西,并伏听室内人的动静,如果室内的人醒了,则赶快停止爬洞的活动,或迅速逃走,以防捕获。有一个冬天的晚间,我和祖父、祖母,同住一间房内,深夜祖母闻东边床底下有响声,乃呼祖父说:“床底下是什么东西着响?”适祖父在梦中说话,碰巧说“不作声啦!”这句梦话,竟吓走了正在挖洞的盗贼。盗贼不怕“恶狗”,只怕“夜猫”(有经验的守夜人被称为夜猫),次日发现洞口,始悟祖父夜晚梦话,彼做窃者心虚,误认祖父为“夜猫”也。

满清末年,每年到了冬季,盗贼之风甚炽,每个村子里的农民,组织守夜,守夜的人敲梆到了三更以后,就各散去睡觉,盗贼遂乘此时机而入。盗窃的事几乎日有所闻。有声望的所谓绅士、保正之流,他们与盗贼有骨肉相联的关系,是不会被盗窃的。有势力的地主富农或者富裕中农,他们的人强丁壮,惯窃也少去光顾,只有一般的农民,受盗贼之害最深,家中被了盗,只好忍气吞声,失了财算了。如果想清赃,必须投鸣保正,惊动绅士,先请他们吃一席酒,然后到被窃之家勘验盗口。

帮助勘验盗口的人,多属乡团内的二流子,或者本身即是惯窃,自然也不会验出什么名堂。且地方的保正与绅士“掌红吃黑”,是公开的秘密,如观音湖绅士江惟灵开“小押”,专收买赃物,所以,即使验出了名堂,也不会追出多少失物。盗口勘验完了,失主如果要保正派人四出清赃,就要另行请酒花钱,并送绅士和保正们的礼品,财礼送得足额,则清查的人处理比较认真,四出访查。俗语说:“追赃不追盗”,大凡追寻赃物,按照江湖的行规,对于经手盗窃人的姓名,照例不告诉失主,或退原赃,或作价、款。偷盗的组织内部绝对不诛责原来行窃者,一人负责赔偿。万一清还了原赃,缠红放炮(爆竹)将原赃送到失主家里,失主又要具酒席送礼品,以感谢绅士保正及经手清赃入等,因此地方的农民,莫不以此为苦,而地方的绅士、保正则希望自己的辖区内经常有农民请求追寻赃物之事发生,他们好混水摸鱼,大捞一把。有时保正和劣绅两面得钱,他们一面得失主的财礼,假其名曰“清赃效劳”;一面得盗贼的馈送,实质是为盗贼保险。京山永隆区金河滩保正张士卿,天门县杨场区关团保正潘开善都是这一类著名人物。吃亏的属于老实农民。

*初年我的岳父郑厚重的家中的一条耕牛被惯窃偷盗而去,原想失了牛算了,但同族劣绅郑四胡子怂恿投鸣地保,勘察了洞口,四出清查,结果其耕牛在张家场地方十里以外查获。但计算所耗的酒席及酬劳等费用,比较一条耕牛的价值超过几倍。我的岳母常引此事教育我们,平时要防盗,万一被了盗,千万不要请绅保清赃,那是在虎口内寻食。因此我的家中几次被惯窃偷盗,只好忍气吞声,没有向地方绅保诉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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