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期间原罪名被取消还用坐牢吗?

2023-11-16 15:05:04 字數 1562 閱讀 9209

#法度人间#

在刑法的发展的过程中,很少将原来构成犯罪的行为认定为无罪的。“被取消的罪名”一般可以分为原来有罪的行为变为无罪、原来的罪名改变以及原来存在的罪名取消后分为或并入其它罪名。例如,2023年修订的刑法将原流氓罪取消,而将其分解为强制**罪、**儿童罪、聚众淫乱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等罪。

服刑期间原罪名被取消是否还用坐牢涉及到法律的时间效力,尤其是既判力和溯及力两个关键概念。既判力是指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的尊重和执行,即便法律发生变更,已生效的判决仍然有效。而溯及力则涉及法律对过去行为的影响,通常情况下,新法律不对过去行为产生效力。在许多国家和地区,尤其是在我‬国,法律通常不具溯及力。

对于未决犯,即在新旧刑法交替时尚未受审或判决的犯罪分子,定罪量刑上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新法规定的刑罚更轻或某行为不再构成犯罪,则应适用新法。然而,对于已决犯,已经被审判且判决生效的犯罪分子,即使新法规定的刑罚更轻或原罪名被取消,已生效的判决仍然继续有效。这意味着犯罪分子必须服完剩余的刑期,体现了裁判的稳定性和可**性。

例如,今年1月7日,两高两部一署联合发布的《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针对新冠疫情防控政策的调整,对相关刑事案件进行了特别规定。在新冠降级管理后,那些违反疫情预防、控制措施和国境卫生检疫规定的行为不再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和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

根据这一变化,对于所有未生效的涉疫刑事案件,应当终止审理、审查或侦查,并作出宣告无罪、不起诉或撤销案件的处理。然而,对于在新冠降级管理前已经生效的涉疫刑事案件,即使现行法律不再将其视为犯罪,法院也不会进行再审或改判。这表明,对于已生效的判决,既判力仍然占据主导地位,原判决仍然有效并需执行。

牛玉强案”就是一个典型案例,展示了司法实践中是如何应对罪名取消的情况。八三‬年‬严打期间‬,18岁的牛玉强仅仅‬因为和朋友抢了一顶帽子并打了一架,就‬被法院以流氓罪判处了死缓。2023年,因表现良好‬改判为无期徒刑。2023年进一步减为有期徒刑18年。同年,因严重健康问题获准保外就医。2023年,保外就医状态被延长一年。2023年,流氓罪从刑法中被删除。然而,2023年,由于超时未归被重新收监,其刑期被延长直至2023年,使牛玉强成为了中国“最后一个流氓”。

牛玉强案反映出新旧刑法交替时对已决犯的处理不太符合大众对于“公平”的理解,特别是当新法对相同行为规定了更轻的处罚时。这不仅是对个体公正的考验,也是对法律制度的挑战。虽然坚持既判力原则对于确保判决的稳定性和可**性至关重要,但同时也需要考虑如何在新法实施后对受到旧法不公平对待的个体进行救助。

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一些学者提出应‬对这些人予以特赦。特赦是一种纠正法律滞后性造成的不公正处罚的救济手段,不涉及对既有判决的否定,而是出于人道和公正的考虑,允许对特定条件下的服刑者予以宽恕。作为国家对于立法和司法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失误,以及因特殊历史时期导致的刑罚不公的一种修正方式,不仅具备较低的执行成本和民意基础,也‬展现了国家对公民的责任感。

当法律变更导致原罪名被取消时,刑法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来处理新旧法交替时的未决案件,但对于在新法生效前已经审结的案件,既判力原则占据主导地位。即使新法对行为人更有利,已生效的判决也不会被撤销或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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