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中的道法自然

2023-10-28 19:50:07 字數 1291 閱讀 7661

#如何理解道德经的道法自然?#《道德经》中讲: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从无到有,再到万物的产生,顺其自然。

道德经中讲:天长地久。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

还有就是:希言自然。故飘风不终朝(zhāo),骤雨不终日。一切都是顺其自然,一切都是自然变化,风霜雨雪,山砰地裂,万物发生与死亡,四季轮回,全是自然呈现,不会去干预,一切也都是天意。

道德经中的“道”,乃是天道,天道运行,自然而然。“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宇宙天地间万事万物均效法或遵循“自然而然”的规律。

道法自然”语出老子《道德经》第二十五章:“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大意是,有一种物体混混沌沌、无边无际、无象无音、浑然一体,早在开天辟地之前它就已经存在。它独一无二,无双无对,永远不会改变,却又周流于万物永远不会停止,它可以作为世间天地万物乃至宇宙的根本。我不知它究竟何名,于是用“道”来作它的名,勉强的称其为“大”。这个“大”,不停地运化,也就是说它无处不在、无远不至,穿行于古往今来、八荒六合,到达极远处(指万物生成之后)又自然返回于原初。正因为道是如此无穷无尽,既生成宇宙万物,又使万物回归道,所以说道很大,而顺从于道的天、地、人也都很大。宇宙有四“大”,人也是其中之一。人遵循地的规律特性,地效法于天,天以道作为运行的依据,而道自然而然。

老子》四章说:“道冲而用之或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道”虽是万物的根源和基础,是万物的母亲,但它从不以万物之主自居:“大道泛兮,其可左右。万物恃之以生而不辞,功成而不有。衣养万物而不为主,可名于小;万物归焉而不为主,可名为大。以其终不自为大,故能成其大。”(三十四章)而且“道”也从不“主宰”、“控制”和“干预”万物,它具有“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五十一章)和“善贷且成”(四十一章)的至上美德(玄德)。“道”的这种本性老子称之为“无为”。《老子》三十七章说:“道常无为而无不为。”“道常无为”,王弼的解释是“顺自然”。可以断定,“无为”是“道”的运行和活动方式,它无须“作为”而自然而然的化生万物,长养万物。

《道德经》 “无为”,就是不内耗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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